北京:申报2015年“十百千工程”支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09:00:14为进一步加大对“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研发效率和创新产出,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5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示范区2015年重点任务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范围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中关村创新平台发布的前三批449家“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
二、申报方向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年收入达到一定增长率或年研发投入达到一定强度的,给予资金补贴。本年度资金支持7月份开展统一申报,分两批给予资金支持,其中7月份给予“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做强做大的资金支持,9月份给予“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做强做大。
1.年收入在10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2.年收入在500亿(含)至1000亿元且同比增长20%,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资金支持;
3.年收入在100亿(含)至500亿元且同比增长3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4.年收入在50亿(含)至100亿元且同比增长40%,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5.年收入在10亿(含)至50亿元且同比增长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6.10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50%,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年收入在100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2.年收入在500亿(含)至1000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资金支持;
3.年收入在100亿(含)至500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4.年收入在50亿(含)至100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5.年收入在10亿(含)至50亿元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7%,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6.年收入在10亿元以下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支持。
三、审核要求
对于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其中符合做强做大条件的,年收入是指企业上市财报披露或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收入;符合加大研发投入条件的,年收入是指企业填报在“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库”中2014年企业收入,研发投入强度是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数据库中企业2014年“研究与发展(R&D)内部经费支出合计”指标占“总收入”指标的比重。
四、申报审核程序及进度安排
按照“企业申报、各园推荐、材料复核、资金审定”的流程开展工作。
1. 企业申报(7月15日-7月27日)。“十百千工程”培育企业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在智慧中关村项目申报平台填报并报送申报材料。
2. 各园推荐(7月31日前)。各分园管委会对企业提交的“十百千工程”支持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向我委推荐符合支持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
3. 材料复核(8月1日-8月7日)。由产业处核验企业申报材料,商经济分析处、财务处提出支持方案。
4. 资金审定(8月14日前)。委主任专题会研究审定支持方案,确定“十百千工程”支持资金支持企业名单及金额。
“十百千工程”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平台说明(企业版)
1.为提升服务质量,减轻企业与各分园的申报、审核负担,本年度“十百千工程”资金支持采用系统填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
2.1.平台地址
3.http://202.108.121.81:8090/user/exitUser.do
4.2.用户名与密码
5.请申报企业点击“企业注册”自行注册。
6.注册信息提交后,拨打电话88828965/88828967,由管理员激活账号,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7.登陆后点击“科技产业发展建设”,进入“十百千资金申报”,可查看“流程导图”与十百千资金管理办法(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点击“申请”即可进入申请界面。
8.3.基本信息(标*为必填项)
9.选择符合十百千资金管理办法条件的申报方向,若两项都符合可同时选择。其中,单一法人口径是指企业自身收入,合并报表口径是指全球法人单位合并收入。
10.4.上传附件(标*为必传项)
11.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件”。
12.请申报企业下载《企业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13.请申报企业将相应附件以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企业诚信承诺书的扫描件一并上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4.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7月27日前完成企业申报(27日后平台将关闭)。
(本文转自:财政资金申请)